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于11月1日起施行。公司各单位积极组织学习,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,控制、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。
在认真学习新法的同时,各单位更加注重在工作中的实践,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,制度安全防范措施,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,及时消除事故隐患,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,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,切实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雄县站 龚敬 雄东站 郝昆鹏